Saturday, August 08, 2009

Marriage Value

這個標題和婚姻無關。Marriage Value 是英國詭異的土地法下的產物。要解釋這個詞還得從頭說起。

很久很久以前,倫敦的地都屬於地主landlord的,一般人只是房客tenant (因為有小孩沒時間細說, 快轉....)。到了現代,倫敦的地大部份還是屬於地主或建商的(叫Freeholders)。一般買賣公寓或一些特殊的房子(大部分房子是Freehold)是賣leaseholder Title。 有90年和125年還有21年三種。前兩種是可以延期續租的(付錢給律師地主再延個90年),最後一種21年的不能延期。

可以延期(unexpired)的那種地契中如果有租期不到80年的,長期租戶Leaseholders 如果要延期就要付給地主一大筆錢。這筆錢就叫做Marriage Value。法律上規定要擁有(不須有居住事實)房子兩年後才能提出延期申請,所以我覺得買83年以上的leasehold會比較保險。那80年以上的租約延期就不要錢了嗎? 當然要,只是少了10倍左右吧!

例:

一棟公寓1995年落成,是90年租約。到了2005年租約只有80年,住戶A 2003年前就申請延期,律師費和地主錢大概付掉800英鎊。住戶B等到今年2009年才要延期,Marriage Value和律師費算一算要15,000英鎊,住戶B真是悔不當初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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